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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

問題(7)什麼是搞宗教儀式?

相關神話:
「正常的靈生活不是僅限制在有禱告、有唱詩、有教會生活及其吃喝神的話等等這些作法上,乃是活在新鮮活潑的靈生活裡,不是作法如何,而是果效如何。多數人認為,要有正常的靈生活必須禱告、唱詩、吃喝神的話或揣摩神的話。不管有沒有果效,有沒有真實的認識,這些人就注重在外表走過程,並不注重果效,他們是活在宗教儀式裡的人,不是活在教會中的人,更不是國度中的人。這樣的人的禱告唱詩或吃喝神的話都屬於守規條,是迫不得已的,是隨潮流的,不是心甘情願的,不是發自內心的,這些人即使禱告再多,或唱詩再多也毫無果效,因為他實行的只是宗教規條儀式,並不是實行神的話。只注重在作法上做文章,把神的話當作規條來守,這樣的人不是在實行神的話,他是在滿足肉體,是做給人看的,這些宗教的儀式規條都來自於人,不是來自於神。神不守規條,也不守律法,而是天天作新事,作實際的工作。就如三自教堂裡的人,僅限制在天天守晨更、作晚禱、飯前謝飯、凡事謝恩等等這些作法上,這些人做得再多、實行得再久,卻沒有聖靈的作工。人若活在規條之中,心傾注在作法上,聖靈就沒法作工,因為人的心被規條佔有,被人的觀念佔有,所以神沒法插手作工,人只能一直活在律法的轄制之下,這樣的人永遠不能得到神的稱許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關乎正常的靈生活》